政策法规
2006年12月15日下发的深府(2006)254号文件《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十五)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获得AAA个人信用评级的记5分。第四章(四)第5条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或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征信咨询系统中有严重失信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在深圳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者有严重失信记录,不予认定。
2006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人银复(2006)8号文件: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授信业务中,使用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信用评级结果,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评级简介
企业经营管理者信用评级是专门针对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进行的信用评级。通过考察被评个人的银行信用记录、纳税记录、缴费记录等个人信用状况,以及被评个人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资信状况,包括企业资本状况、履约情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内容,对被评个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级对象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其他主要经营管理者。
评级作用和意义
级别定义
企业经营管理者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和R级五个等级,各等级定义如下:
AAA级 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其所在企业近三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履约情况良好,所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发展潜力,个人及企业整体信用意识较强。
AA级 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其所在企业近二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履约情况良好,所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发展潜力,个人及企业整体信用意识较好。
A级 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其所在企业近一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履约情况良好,所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发展潜力,个人及企业整体信用意识良好。
B级 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或其所在企业近一年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履约情况不佳,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个人或企业整体信用意识较弱。
R级 无法确定被评个人或其所在企业信用状况。
企业经营管理者信用评级资料目录
1、信用评级合同;
2、被评对象资料,包括:
3、被评对象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资料,包括:
注:上述资料仅为评级所需基础资料,在评级过程中,被评对象可能还需根据评级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企业经营管理者信用评级在线申请
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受深圳市政府委托,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承建,是目前中国现有的三大征信系统之一。… [查看详情]